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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多次辱骂12345工作人员,济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生活日报 2018-09-17

日前,济阳县公安局拘留了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张某,张某因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曾三次辱骂12345工作人员。

张某今年45岁,济阳县人,经依法调查查明,6月13日下午,太平街道办365服务中心12345热线电话回访工作人员对张某进行热线回访,回访结束后,张某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6月14日上午,太平街道办36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拨打张某电话进行回访时,张某又辱骂了工作人员。6月25日上午,张某拨打太平街道办365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对36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辱骂。

9月12日,太平派出所民警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报请县局批准对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张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来电人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理性、具体详实,并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来电人提出热线事项的,热线受理人员应当认真倾听,全面准确记录,使用规范用语耐心解答。对热线受理人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敷衍塞责等不规范的服务行为,来电人有权投诉举报。

但是《条例》同时也规定,来电人应当自觉维护市民服务热线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热线;反映问题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不得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受理人员。来电人恶意反复使用、故意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干扰市民服务热线正常运行,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来电人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受理人员、工作人员或者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杨璐

编辑:段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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