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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停车收费迎历史性七大变革

生活日报 2018-08-20

统一价改差别收费

1小时计时改半小时

商场停车费改政府指导价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一直备受关注。政策调整从2010年提出到如今已经接近8年时间。2010年6月、2011年5月、2013年4月底、2016年6月已经四次就停车标准征询民意,这次已经是第5次了。此次调整之后,新的收费标准较目前的停车收费方式有哪些大的变化呢,对于市民停车费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报记者详细梳理了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前后的七大变化。

全市统一价改为四类区域差别化收费

调整前:

济南现行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内容是1999年制定的。1999年,济南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1999】381号),明确: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计次收费,小型车5元/次,大型车10元/次。

夜间收费标准2017年8月1日被改为,每小时2元,最高收费限额5元/辆,大型车10元/辆。不过,白天2元/小时的计费标准,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改变。

调整后:

市区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为核心、一类、二类、三类区,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计费标准。其中核心区:黑虎泉北路、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北路、明湖路以内区域,道路停车5元/半小时,也就是10元/小时,公共停车场4元/半小时。一类区域:道路停车3元/半小时,公共停车场2元/半小时;二类区域:道路停车2元/半小时,公共停车场1.5元/半小时;三类区域:道路停车1元/半小时,公共停车场1元/半小时。

目前,核心区道路停车位仍旧按照2元/小时的标准收取。按照细则规定核心区道路停车10元/小时,价格幅度变化较大。对此,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核心区停车难、道路拥堵问题突出,核心区停车费标准提高,主要是利用价格杠杆,倡导大家不要开车进核心区。事实上,目前核心区道路停车位已经非常少。

计时时段1小时改为半小时,15分钟免费

调整前:

目前,多数停车区域按照1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

“之前就遇到过一次,本来计算好的5个小时10块钱,可是通过出口时超时两三分钟,结果就被多收了2块钱。”市民赵女士说,这两三分钟实际上已经出了停车场,为此多交2块钱实在觉得有点冤枉。这种情况在人工收费的停车场往往还能够宽松一些,然而现在停车场多为电子计费,因此常常引发市民不满,带来矛盾。

调整后:

停车场(所)白天和夜间均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含免费停放的15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并且,除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外,停车前15分钟免费。

“计时时间缩短,并规定了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这是为了鼓励大家即停即走,以缓解停车难问题。”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夜间停车收费上限5元/辆改10元/辆

调整前:

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自8:00至20:00(含20:00),夜间自20:00至次日8:00(含8:00)。关于夜间收费,1999年济价费字【1999】381号规定,小型车5元/次,大型车10元/次。2017年8月1日,夜间停车收费调整为每小时2元,最高收费限额5元/辆,大型车10元/辆。

调整后:

四类区域,夜间停车标准统一,为1元/半小时,也就是还是2元/小时,但是收费上限调整为小型车10元/辆,中型、大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辆,上限为20元/辆。

跨时段计费更细致,少花冤枉钱

调整前:

关于跨时段收费,此前也受诟病不少。济价费字[2015]27号文件规定,2015年4月20日起,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跨时段停放机动车不足一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的,实行跨时段累计收费。

如果从7点50分停到8点10分,虽然只有20分钟,但是在2015年4月20日前需要交费7元,2015年4月20日之后,这种情况就只需要交2元即可。

调整后:

此次对于跨时段停车收费,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跨时段停放机动车累计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收取停车费用。跨时段停放机动车累计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比如,从7点40分停到8点05分,只需要收取20时之前的费用,此前按1小时计费需要交2元,调整后按半小时计费只需要交1元。

跨时段停放机动车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跨时段前停放超过10分钟的,实行跨时段分别计算、累计收费。比如,从7点45分停到8点25分,那么白天时段收费1元,夜间时段收费1元,合计收费2元。

跨时段前停放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的,只按照跨时段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比如,从7点50分停到9点00分,那么白天时段部分不收费,夜间收费2元,合计收费2元。

商场等停车收费由市场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调整前:

济南市政府2013年246号令《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中,将停车收费方式定为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定价。其中,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按照市场调节价。

其中,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为市场定价。近年来,不少商场、写字楼等停车场纷纷调整停车价格,以泉城路为例,其周边商场都调整了停车费,恒隆广场停车收费6元/小时。

如今6元停车费已经不再鲜见,在文化东路等商圈的写字楼、商场不少停车费也涨到了6元,甚至有个别区域停车费涨到了10元。

调整后

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市内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以泉城路为例,属于核心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4元/半小时,也就是8元/小时,可上浮20%,就是9.6元/小时。也就是说,核心区的商场、写字楼等停车收费最高位9.6元/小时,下浮不限。

而文化路等区域属于一类区域,按照规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也就是4元/小时,上浮之后,也不得超过4.8元/小时。因此,对于核心区外的其他部分商场写字楼来说,可能还需要下调收费标准。

交通枢纽停车费标准不同程度上涨

调整前:

济南市火车站和遥墙机场为单独设定收费标准。目前,济南市火车站收费1小时4元,没有最高上限,也就是停一天要花96元;机场停车场一小时收费5元,一天最高收费30元。

济南西站和大名湖站,没有设定单独的收费标准。目前,是按照白天2元一小时,夜间最高5元的标准收取。如果在济南西站和大明湖站停一整天,需要29元。

调整后:

济南火车站、济南西站、济南飞机场、济南大明湖站全部设定了单独的停车收费标准。济南火车站,3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90元。济南飞机场3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40元。

济南西站和大明湖站,2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40元、30元。

除此以外,各长途汽车站不再单独设定收费标准,按照同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及规定执行。

三大收费方式范围略有调整

调整前:

济南市停车费收取方式有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定价。对于三种定价方式适用范围,之前在2013年发布的《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中做了明确规定。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场所的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

政府指导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商住楼、综合楼等与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共用的停车场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后,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

市场调节价:社会力量依法独立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

调整后:

市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停车场明确划为政府定价范围。

政府指导价范围包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所);商住楼、综合楼、非国有企业等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市内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

市场调节价的仅剩社会资本依法全额投资建设的独立停车场(所)。

附:停车场区域类别划分及停车服务费图表

记者 段婷婷 编辑 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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